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全文)
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专卖品准运证是国家对专卖品运输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专卖品的安全运输和有效管理。为了规范专卖品准运证管理,保障专卖品的安全运输,制定了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专卖品准运证管理,保障专卖品的安全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专卖品的运输和管理。
三、专卖品准运证的定义
专卖品准运证是指国家对专卖品运输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专卖品运输的必备证件。
第二章 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和发放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专卖品经营许可证或专卖品销售许可证;
2.具有合法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设备;
3.具备安全的运输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申请材料
申请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专卖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专卖品经营许可证或专卖品销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2.运输工具和运输设备的相关证件;
3.安全保障措施的说明材料。
三、审核程序
专卖品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放专卖品准运证的决定。
四、专卖品准运证的发放
专卖品管理机构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发放专卖品准运证,并在专卖品准运证上注明有效期和运输路线等信息。
第三章 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和管理
一、使用范围
专卖品准运证仅限于运输专卖品。
二、使用规定
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专卖品准运证上注明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专卖品。
三、管理要求
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专卖品的安全运输。
第四章 专卖品准运证的监督和检查
一、监督和检查机构
专卖品管理机构应当对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和检查内容
专卖品管理机构对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情况;
2.专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和运输路线等信息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三、监督和检查结果
专卖品管理机构对专卖品准运证的监督和检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五章 罚则
一、违法行为
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扣专卖品准运证或吊销专卖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1.超过专卖品准运证注明的运输路线和时间,擅自改变运输路线和时间;
2.未按照专卖品准运证的规定运输专卖品;
3.未按照规定加强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二、罚款标准
对于违法行为,专卖品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
第六章 附则
一、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
专卖品准运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需要重新申请。
二、专卖品准运证的补办
专卖品准运证遗失或损坏的,持有人应当及时向专卖品管理机构申请补办。
三、专卖品准运证的注销
持有专卖品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如不再从事专卖品运输业务,应当向专卖品管理机构申请注销专卖品准运证。
四、专卖品准运证的费用
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和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专卖品准运证的归档
专卖品管理机构应当将专卖品准运证的申请材料和发放记录进行归档,保存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