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33号通告(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以下32个社区(村)的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须水街道河东路社区:
运河上城小区7号楼2单元、3单元。
2、棉纺路街道天汇南社区:
升龙天汇9号院9号楼。
3、秦岭路街道南陈伍寨村:
栖湖怡家小区2号楼,3号楼。
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
国棉一厂西六街16号楼。
5、秦岭路街道六厂前街社区:
六厂前街北院5号楼。
6、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
澜景小区3号楼1单元,8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2单元,17号楼1单元。
7、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
桐淮小区19号楼1单元,20号楼1单元、2单元,23号楼3单元,30号楼2单元,31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32号楼1单元,35号楼2单元,37号楼2单元;城建开发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
8、汝河路街道淮河路社区:
文隆小区8号楼1单元、5单元。
9、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
汝河小区18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7号楼2单元,35号楼,41号楼4单元,42号楼1单元、2单元,65号楼2单元,68号楼3单元、6单元,71号楼3单元,76号楼4单元,77号楼3单元,97号楼。
10、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
海森林小区1号楼,5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7号楼;岗坡阳光新城小区5号楼,老5号楼2单元。
11、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
计划路11号院2号楼3单元、4单元,计划路11号院平房;计划路12号院居民楼3单元;计划路13号院平房,计划路13号院居民楼;计划路14号院居民楼1单元、2单元、3单元;桐柏路191号院16号楼1单元;前进路22号院6号楼1单元、3单元、4单元。
12、建设路街道省五建社区:
岗坡路15号院平房4号,岗坡路15号院1号楼1单元,2号楼1单元,8号楼,12号楼,13号楼,15号楼2单元;建西100号院14号楼4单元。
13、建设路街道市场街社区:
建西109号院5号楼1单元。
14、建设路街道协作路社区:
桐柏路59号院10号楼3单元。
15、建设路街道中心医院社区:
康乐里1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5号院居民楼1单元,康乐里7号院居民楼3单元,前进路50号院3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9号楼2单元。
16、三官庙街道西环路社区:
江山名居小区2号楼1单元,4号楼3单元,5号楼1单元;林湖美景小区6号楼。
17、三官庙街道郑上路社区:
郑上路77号院1号楼;87号院3号楼1单元,13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20号楼2单元,24号楼2单元,26号楼2单元;99号院3号楼1单元;共和新街2号楼2单元、3单元;共和新街6号楼2单元;郑上路112号楼;郑上路105号院2号楼西平房,郑上路105号院3号楼3单元,5号楼2单元。
18、三官庙街道电业新村社区:
秦岭路32号院1号楼;38号院9号楼1单元。
19、三官庙街道河南纺机社区:
保利百合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5号楼2单元,9号楼1单元。
20、三官庙街道伏牛北社区:
华山路102号院2号楼1单元,7号楼1单元;阳光名郡小区10号楼;六合幸福门二期4号楼。
21、三官庙街道中原二社区:
西苑小区3号楼3单元。
22、三官庙街道郑煤机社区:
岗坡路1号院5号楼2单元,12号楼1单元。
23、中原西路街道颍河西路社区:
正商颖河港湾小区2号楼1单元。
24、中原西路街道保利心语社区:
茜城五月天小区1号楼3单元,7号楼。
25、中原西路街道洛达庙村:
洛达庙新苑1号楼1单元。
26、中原西路街道周新庄村:
周新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4单元。
27、林山寨街道光合社区:
光合花园小区4号楼,7号楼2单元。
28、林山寨街道颍河路社区:
颍河路157-159号院159号楼。
29、林山寨街道河工大社区:
伊河路40号院2号楼1单元,3号楼1单元、2单元;
桐柏路43号院4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30、西流湖街道花语里社区:
正商百合里小区2号楼1单元,3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2单元,5号楼2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3单元,8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9号楼1单元,10号楼3单元,11号楼2单元。
31、西流湖街道柿园村:
西湖花园南院5号楼2单元,6号楼1单元,9号楼1单元,18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20号楼1单元,22号楼4单元、5单元,附28号楼1单元,29号楼,附1号楼2单元。
32、西流湖街道西岗村:
西湖秋韵 20号楼5单元,22号楼5单元,27号楼2单元,33号楼1单元,34号楼3单元,36号楼1单元,37号楼1单元,38号楼1单元,39号楼3单元、4单元,40号楼2单元、3单元,41号楼5单元;北岗小区1号楼2单元、5单元,3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7号楼8单元,附2号楼。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梯次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中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