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吴亦凡若获刑将在国内服刑(吴亦凡被判驱逐出境,还需要在国内坐牢吗?)
江先生:今天我看新闻说吴亦凡的案件判下来了,他被判了13年,还有驱逐出境。这个驱逐出境是什么意思?是让他先在国内坐牢后再驱逐吗?还是把他驱逐到国外坐牢?驱逐出境以后,他以后还可以回国吗?
朱律师:首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其次,这只是一审判决,如果上诉期满了吴亦凡不上诉才能够生效;如果他上诉,则需以二审的判决为准。
什么是驱逐出境?它是针对犯罪的外国人的一种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吴亦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在其主刑执行期满后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所以,吴亦凡是需要先在国内服刑,在服刑完毕后再驱逐出境。在具体操作上,会在其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驱逐出境措施。
在吴亦凡被处驱逐出境以后,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会被取消,且自他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关联法条
《刑法》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
二、执行机关
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
(一)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外国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对该犯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的副本交付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限期出境的外国人,凭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罚裁决书,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四)被公安机关决定遣送出境、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凭决定书执行。
被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也可以由接待单位安排出境,公安机关凭决定书负责监督。
(五)我国政府已按照国际条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的规定,对享有外交或领事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或者不可接受并拒绝承认其外交或领事人员身份,责令限期出境的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自动出境的,赁外交部公文由公安部指定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或者监督执行。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决定取消其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
(一)对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被处驱逐出境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的;
(四)在中国境内居留未达到规定时限的;
(五)不适宜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