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大涉黑案宣判(湖南桑植最大涉黑案宣判:40人获刑,最高判刑22年)
7月27日9时,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曾卫华等4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是桑植县有史以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涉及犯罪事实和罪名最多的一起特大刑事案件,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据桑植县法院通报,该院一审对曾卫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等刑罚
澎湃新闻还获悉,法院于6月1日对该涉黑案立案,6月28日至7月3日连续6天在桑植县贺龙体育馆公开开庭审理,至7月27日,仅用时56天即审判完毕。该案共涉及14项罪名、33笔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被告人曾卫华从慈利县工商银行下岗后,便开始在慈利县各地下赌场赌博及向赌徒发放高利贷。2010年,曾卫华开始经营“田甜寄卖行”,逐步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发放高利贷,为了逼取高利贷本息,曾卫华纠集、网罗了被告人代某、朱某文等一批手下,先后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恶名。此后,曾卫华又先后结识了被告人王某、侯某和被告人朱某、向某龙等人,此时王某、侯某和朱某、向某龙手下已各有一批马仔,并各自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名。2014年4月16日,曾卫华首次将三伙恶势力的主要成员组织起来,共同到慈利县城余某某店内寻衅滋事,自此三伙恶势力汇集,开始有组织的实施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一个以被告人曾卫华为首的组织关系较为稳固,成员众多,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严重破坏慈利县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曾卫华为首的该犯罪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人数众多、层级分明;通过高利放贷攫取非法利益;在逼取高利贷本息过程中,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社会危害性极大,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应予严惩。综合40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桑植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