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身体绑藏100斤牛肚入境被查(身上绑藏50.5千克牛肚入境?!海关已连续查获多起)
近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海关连续查获多起人身绑藏牛肚入境案,共计查获牛肚50.5千克。海关将对截获牛肚移交检疫处理单位进行集中销毁,作无害化处理。对相关涉嫌走私人员将按照海关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后续处置。
据介绍,牛肚等动植物产品在合作中心哈方区域无人购买、售价极低,而在中国深受欢迎,市场需求大、利润高,因此引来不法分子违法走私。不法分子深知牛肚等动植物产品是禁止进境物,为逃避海关监管、赚取高额差价,使用宽胶带将牛肚捆绑至腰间、背部、四肢等部位,利用冬季厚重棉衣作为遮挡夹藏入境。
携带牛肚等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传播疫病疫情的可能性很高。为防止动物疫病疫情传入,对我国畜牧业造成影响,海关对携带入境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该合作中心海关将深化与缉私部门协同交流合作,加强走私态势分析研判,严格落实旅客行李物品100%机检查验要求,加强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加大查验力度,严防疫病疫情流入我国。
海关部门提醒:
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明确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进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法治日报
来源: 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