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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调查海南13岁女孩被霸凌(海南临高官方对13岁女孩遭受霸凌定性为“互殴”,不能令人信服)

发布时间:2023-03-27 09:57:29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全国网友十分关注的校园霸凌事件,以临高县委宣传部的通报告一段落,这起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由于官方的定性,结论进行了“反转”,官方通告的关键词是“互殴”,通告全文没有“霸凌”的字眼。

按照人们的理解,两方进行“约架”,然后导致“互殴”,必须有对阵双方数人不等,然而公开的视频显示,只看见一群孩子对一位女孩进行拳打脚踢的痛殴,莫非,互殴的双方,一方有七八人,一方只是单枪匹马?而且,被殴打的13岁女孩在对方多人的殴打下,始终未见还手,哪有这样不对等的“互殴”行为?如果视频提供的是双方“互殴”的全过程,那么,官方对“互殴”的定性显然不够准确。

不管怎么说,海南临高官方对这起事件的调查结论不仅经不起推敲,而且对相关当事人的处理不能让人满意。免去校长职务,胜对校方管理出现问题的一种问责,但由于对殴的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其他后续处罚手段。

从参与打人的孩子家长发声来看,涉事家长并没有意识到这起事件的严重性,“该赔偿的赔偿”,“孩子是调皮”,好像是能够要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因为打人者是比较调皮的“未成年人”,所以,除了口头教育,涉事孩子的家长每人赔偿三千元给受害者外,无须承担其他责任,孩子照常上学,一切如常。

面对社会各界质疑“互殴”的定性,临高官方并没有进行后续的解释,看来,事件“再反转”的可能性不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说明这个法律并没有起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在施暴者是“未成年”的情况下,并没有相应的惩罚细则,不能因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可以逍遥于法律之外,至少,配套的少管所不但有建立和完善的必要,进入少管所接受惩戒教育的“少年”的“准入条件”也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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