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金税四期+CRS+数字货币”来临 高资产人士应规划身份了
从2017年7月开始,“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消息就一直风闻不断。2020年11月13日,国税总局公开采购《金税四期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及配套功能建设项目》,从采购需求看,已经精确到“指挥台”及配套功能的建设需求。
在不知不觉中,“金税四期”已经悄然而至。
金税四期是什么?
顾名思义,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一个进化及完善。
从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来看,很明显发出了一个讯号——“系统升级,加强监控”,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最大的亮点就是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的三大功能。
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预计将会构建更强大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税务管理征收业务的通办,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云化”打通,进而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而过去的几年在技术布局方面,税局、银行、工信、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几大部门都已经加强紧密合作,信息互通,加强核查力度。明显感受到,国家的“监管之网”,已经是织得越来越严密。
而2019年启动的“企业信息联网系统”,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
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支持企业纳税登记状态信息核查功能。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系统可以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税务管理、具体纳税人状态等,方便识别企业身份,及时发现企业注销、非正常经营等异常情形。
作用一:打击虚假开户。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多维度、及时、准确核实企业及法人身份真实性、了解企业经营状态、实际受益人等,动态识别企业开户资格,促进落实企业账户实名制。
作用二:打击涉税犯罪。参与机构依托系统及时、准确识别企业身份,防范企业预留手机号码被他人操控、空壳公司开户、虚假证明文件开户等账户风险,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
国家“监管之网”的路程
从1994年实行新税制开始到2016年金税三期在全国全面上线,金税工程经历了一期、二期和三期三个建设阶段。随着“金税四期”的悄然而至,近年来国家对于税务稽查的大网已经紧锣密鼓的铺下。
新个税法改革也紧随其后,并且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提高个税征缴的合规性与公允性。而与之齐头并进的CRS,也在逐渐崭露头角。
新税制改革
1994年,税务总局开始推行金税一期,建成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实现了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交叉稽核。
1998年,金税二期工程启动,此税制体系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以卷筒发票为主要扣税凭证。
2001年7月,金税二期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同时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金税工程进行管理,并推广至全国。
2016年,金税工程被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十二金”工程,金税三期正式拉开帷幕。金税三期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国地税和其他部门的联网,减少数据利用的难度。把所有数据标准采集,把所有企业交易情况、资金往来、个税、社保、发票等都放在一个云端大数据里,按照既定的算法进行爬虫比对、核实,发现异常后预警然后进入人工审核处理。
2017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公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至此,备受关注的中国CRS 规则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
2018年10月,新个税法正式落地,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主要内容为“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多项支出可抵税。
2019年1月,央行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交易开始进行强行监控管理。这意味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账户5万元以上的交易或20万元以上的转账都有可能被列入大额可疑交易被央行监控。除了银行账户收支情况、网络银行收支记录外,这些非银行的个人账户也被监管。
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等情形构成“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最低违法所得超25万,或非法经营所得额超过1250万,则构成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2019年底,央行重点明确:加强银行账户资金管控,取消开户许可证!严查企业基本户、临时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严厉打击企业多头开户,乱开账户,出租、出借、出售账户行为。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正式宣布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要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2020年3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3号公告”,就中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所涉及的税务政策进行了明确,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境外所得的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税收抵免等。3号公告的出台对取得境外所得人士的税务申报提出了进一步的合规性要求。
2020年5月,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20年7月,河北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展试点。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大额交易。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2020年11月,国税总局公开采购金税四期项目,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金税四期悄然来临。
CRS席卷全球
2014年7月,OECD发布《金融账户资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简称AEOI)并获得当年G20峰会的核准
2015年12月,中国政府签署自动交换多边协议(MCAA),并于2016年初颁布有关办法草案,办法将于2017年正式实施
2017年,在近2,000个双边关系交换中,披露了大约50万人的离岸资产,被额外征税约850亿欧元
2018年,86个司法管辖区,共进行了约4,500个双边信息交换
2019年3月,中国已与66个国家及地区激活双边交换,包括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且这些国家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第二次信息交换。
2019年6月,经合组织OECD公布全球反避税“战果”,4700万个离岸账户信息被交换,4.9万亿欧元的离岸账户资产被曝光,950亿欧元税款已被收回
2019年8月,全球已经实施CRS交换协议的、已经签署CRS协议的以及官宣承诺会加入CRS交换协议的国家已经达到了157个
可以毫无疑问的说,中国税收新时代的到来,将会强力冲击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结构,如何转变传统的理财观念,调整方向,应对变更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带来的影响成为了当务之急。
同时随着CRS的正式落地,将会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信息交换。我们的海外资产也正在透明化,正在强力冲击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结构!资产安全、保护私密、切割风险、收益免税等因素将成为高净值人群的主要需求。
此时,一个全新税务身份将是所有高净值人群保持财产的万能钥匙。
税务规划还需转换税务身份
涉税身份转换,首先要做的就是拥有一个非全球征税国家的身份。一个非全球征税国家,对本国公民的海外收益实行的是“0”税收政策。
一个没有外汇管制,外汇出入自由的非全球征税国家,会为申请人在注册公司、搭建国际公司构架、进行全球资产配置等方面提供极大的便利,实现申请人的财富保值和增值。
在资产全球配置的趋势下,海外身份规划已成为主流。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倾向于在低税或免税国家注册并进行金融活动,但找到真正能保障自身财产安全的税务身份才是应对当前资本市场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