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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政府制度以及教育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加拿大的政府为三级政府制度即“联邦、省、市”,加拿大没有象我国具有国家中央一级的教育部,它只具备省级的教育部等同于我国的省教育厅,教育是属于省级政府的责任,联邦政府(即中央政府)不干涉各省的教育,只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和制定教学大纲。而加拿大十个省的教育系统彼此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教育的资金由加拿大三级政府全额拨款,教育投入占GDP的10%左右,加拿大也是一个高赋税和高福利(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事业全民享受免费)并行的国家,公民的消费税高达13%(例:一杯星巴克咖啡标价为1.2加元,顾客喝到这杯咖啡得花1.2(1.13=1.356加元),个人所得税与我们国内的计算方法一致为一分段函数,起征点为2000加元/月,但最低税率也高达25%,随着收入的增加可增加到50%,政府的所有开销都来自于税收(主要来源即为公民的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负责公路交通(高速皆为免费)、医院、学校、公园、教堂、体育运动场所、廉价住房等等一系列公用事业的投入运营,其中对教育的投入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