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外企高管为何密集来上海?政府工作报告释放的明确信号,让他们坚定选择中国
今年以来,上海迎回了许多经年未见的海外老友。麦肯锡公司全球总裁斯特恩费尔斯、开云集团董事会主席皮诺、丰益国际集团首席执行官郭孔丰等跨国公司高管们接连来沪,为下一步在华战略谋篇布局。
过去五年,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互利共赢的国际经贸合作,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均居世界前列。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这是再一次旗帜鲜明地向全世界宣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代表委员们认为,我国应当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以更高水平开放更有力促改革促发展。相信全球市场的“掌舵者们”都会“用脚投票”,坚定选择中国。
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企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背景下,去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326.8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3%。在代表委员们看来,这既体现出中国经济的韧性、活力、潜力,以及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也再次证明对外开放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外资外贸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仍扮演着分量十足的角色。”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权衡认为,促进外资外贸发展,需要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则指出,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搭建制度体系,是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开放的根本性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释放出了明确信号。”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说,“接下来要把信号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
3月10日,浦东康桥,开市客在中国大陆的第三家门店开启试运营 李茂君 摄
我国已全面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并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蒋颖表示,值此窗口,更应该顺势而为,结合中国特色,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一个企业从进入市场到投入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都需要通过制度保障来不断降低经营成本。政府要‘放到位、管到点’,想清楚到底什么要管、什么可以不管、用什么方式去监管,从而达到监管与发展的平衡,让经营主体能够放开手脚,充分发挥作用。”
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规则,不仅能推动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发展、更好吸引外资;还能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让外资更顺畅地赋能国内企业。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建议,通过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持续优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稳步推进、跨境资产配置工具箱的不断丰富,加快吸引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入市,“更多更优资本、人才和技术的流动,能帮助国内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
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经济全球化却正遭遇逆流。新形势下,全面扩大开放应有新的题中之义,以更好争取开放发展的战略主动。
在代表委员们看来,随着数字经济等新型业态兴起以及现代服务业的扩大开放,我国在诸多新兴领域,需要主动对照国际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建立约束机制,以制度型开放向世界展示我们对外开放的意愿。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俊寿提出,上海要主动承担起为国家“试制度”的责任,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跨省立法协同机制,重点推进长三角营商环境的联动认同。同时,可以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临港新片区,探索制定国际金融中心税收支持政策。
“我们既要对照国际规则、国际标准,也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蒋颖说。不少代表委员也提到,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才能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远海运满载国产汽车机械出海李茂君 摄
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新能源等新兴业态层出不穷,不少前沿领域尚无国际通行的成熟规则标准。若能在这些领域引领规则制定,即便“后发”亦能“先至”,继而将下个周期的发展节奏掌握在自己手中。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张英认为,以数据产业为例,我国应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以更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重塑和国际利益分配新格局。
如何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蒋颖看来,关键在于积极融入国际大市场,“想当‘链主’‘群主’,首先要主动走上国际舞台,多参与、多交流,让别人了解你,然后才能发现你的优越性”。
因而,保障企业“走出去”成为一大要务。吕红兵举了一组数据:去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985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连续多年位居全球前列。但与此同时,有关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法律制度却不多,且不成体系,权威性不够、针对性不强。他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投资法》,以此作为我国对外投资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形成符合我国改革开放实际、体例科学、内容完整、协调一致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强化服务性与保障性,作出产业规范与引领。
支持自贸区开展更大程度压力测试
开放战略落地,无疑需要排头兵与先行者。十年前,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成立,担负起撬动中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支点职责。正是自贸区艰辛摸索出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领了全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最终推动外商投资法出台。
“十年夯基垒台,如今自贸区要进一步推进制度型开放。让中国和发展中国家一起,在世界经济秩序重构中发出诉求与呼声,推动一些重要领域的谈判,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周汉民建议,自贸区在数据流通、税收监管等方面要进一步探索,譬如可以针对数据确权交易、隐私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领域,加快先行先试。
临港新片区最新航拍图 孟雨涵 摄
“临港新片区正在推进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重大功能性平台加快落地,在跨境业务外币收付、汇兑和资金流动等方面需要中央给予更大力度政策支持,支持新片区实行更大程度压力测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袁国华提出,在跨境金融、离岸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开放上,临港新片区在资金进出、外汇管理等方面对比国际公认竞争力较强的自贸区仍有一定差距,“希望国家层面明确牵头部门,高位推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重大功能性平台在临港新片区尽快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同样建议加快探索离岸交易的金融服务。“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首先从总部经济入手,在浦东探索建立离岸资金管理模式,实现外来外去资金进出自由便利,逐步形成与香港配合、与新加坡竞争的离岸业务发展格局。”
栏目主编:张骏 题图来源:孟雨涵摄 图片编辑:项建英
来源:作者:胡幸阳 王闲乐 吴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