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欧美国家是如何安置产业转型分流员工的?赶紧来看看!
国外产业转型升级
员工安置主要做法
欧美等西方国家先后经历了5次产业转型升级, 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从立法、 专项资金设立到标准操作规程 “三位一体” 下岗员工安置模式, 简称AFO模式。
(一) 制定法律
确保员工安置有法可依
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颁布的 《贸易扩大法案》 明确规定,对在国际贸易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导致的集体性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并设立了美国贸易调整基金,专门为集体失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欧盟于1975年颁布了 《欧盟集体裁员指令》, 明确了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集体裁员数量的限制、裁员提前通知期、 工会协商、 培训与补偿等具体内容。日本于1959年颁布了 《日本煤炭工人下岗安置措施临时法案》。法案规定,解决煤炭下岗失业工人再就业是国家、 企业以及煤矿所在地区政府共同的责任。
(二) 设立专项基金
为员工安置提供资金保障
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员工安置援助专项基金是欧、 美、 日等国家的通用做法。该类基金与一般的就业资金不同, 也不同于失业保险金,它是专门为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导致的集体性下岗失业人员而设立的用于再就业援助的专项资金。
美国贸易调整基金设立以来,专门为产业转型升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培训、 求职、 重新安置补贴、收入补助和其他再就业服务,以使失业工人重新找到工作。 自1975年以来, 近360万名工人享受到该资金的就业援助。
欧盟自2007年开始运行全球化调整基金, 主要提供求职援助服务 (包括职业引导、 个性化培训和再培训、 职业介绍、 创业能力培养、 自主开业辅导), 限期特殊补助 (包括求职补贴、 劳动力流动或异地就业补贴、 教育培训补贴)以及贫困或年长人员再就业激励三类救助服务。 这为结构性调整导致的大规模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 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
实现精准安置
欧美国家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员工安置工作实施的系统性和精准性建设, 形成了由失业预防、被裁员工早期干预、 劳动关系解除与经济补偿、 定制化培训以及定制化公共就业服务五个环节构成的员工安置标准化操作规程。
积极开展失业预防。 从集体失业预防入手, 着重突出失业预测与预防为重点的预警系统, 提前预测转型升级产业失业员工总量, 提前做好转岗培训, 避免“井喷式”下岗,实现有计划有控制下岗,避免造成社会稳定风险。
实施被裁员工早期干预。 政府或工会对企业集体裁员行为进行干预,主要内容有企业裁员原因、数量、 时间、 被裁人员标准确定以及救助标准等。
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结合企业自身状况, 企业、 工会通过谈判方式制定被裁员工劳动关系解除和经济补偿方案。 被裁人数超过一定规模后, 企业裁员经济补偿方案报劳动部门进行备案或报批。
开展定制性培训。 工会组织与被裁员工进行 “一对一” 面谈,结合其自身职业技能现状和职业发展意愿, 制定被裁员工转岗培训计划。 被裁人员培训费用,由设立的专项基金资助。
提供定制性就业服务。 当政府接到企业裁员通知后, 便会指定就业服务机构派出工作人员到企业与被裁人员谈话, 了解情况,进行登记, 并对他们的再就业进行指导、 帮助, 提供定制性就业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介绍新工作。
启示与借鉴
欧美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员工再就业安置做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如下:
(一) 注重解决问题的系统性
欧美国家的立法、 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构成下岗员工安置的一个完整体系, 三者之间相互关联互为依托。 立法是下岗员工安置的法律依据, 专项资金为员工安置提供资金保障, 五大操作规程是员工安置的具体措施。
产业转型升级员工安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既涉及政策法规、资金配套和具体实施三个层面, 也涉及行业、 区域的差异。做好产业转型升级下岗员工安置工作, 必须突出系统性和完整性,从政策法规、 资金支持和实际操作标准规程三个层面系统地去考虑,做好顶层系统设计。
(二) 高度重视失业预防和
失业人员早期干预的重要作用
失业预防宗旨是把下岗职工安置工作前移, 抓早抓巧, 突出产业转型升级职工安置工作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计划性。 提前预测与预警, 提前做好转岗培训和转岗安置, 可以有序有计划地实施下岗员工再就业安置工作, 避免群体性员工下岗带来的安置工作压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不稳定风险。
(三) 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作用
欧美实践证明, 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对产业转型升级下岗员工安置非常有效。
以美国贸易调整基金在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实施年度为例, 此间共涉及11.7345万工人, 其中85%的人接受了培训, 接受培训的人中,70%完成了规定时间的培训, 平均培训时间大约58周。70%的工人重新找到了工作, 76%的工人领到了补发的工资, 就业稳定率为91%。
2007-2014年间, 欧盟全球化调整基金批准了来自各成员国的134个救助申请, 批准资金5.6亿欧元, 共资助了12余万名下岗员工再就业。
(四) 完善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是安置工作精细化的关键
完整的操作规范流程是欧美国家实施下岗员工安置工作精细化的重要体现。 我国下岗员工安置更多地注重员工劳动关系解除与补偿、提供转岗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个层面, 往往忽略了对关停并转企业开展失业预防和群体下岗员工失业干预。 在员工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方面, 精细化程度也不够。
对策建议
(一) 适时设立我国产业转型
升级员工安置专项救助基金
结合我国未来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趋势以及当前我国化解产能过剩现实情况, 在保持现有就业专项资金运行体制情况下, 着手研究制定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员工安置专项基金, 专门针对因鼓励产业转型升级而带来的群体性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援助, 从而助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实施,加快推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不断培育我国产业竞争力,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
(二) 制定并完善我国产业
转型升级员工安置标准操作规程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产业转型升级职工安置标准操作规程,建立群体性员工下岗失业预测系统,做到早预测、 早准备、 早行动,指导企业做好下岗员工安置方案。重视对产业转型升级集体裁员的早期干预, 充分发挥工会在早期干预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下岗员工主动参加转岗培训, 干预结果要提交当地政府部门备案。突出抓好下岗员工定制性培训和定制性就业服务。 深入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年龄、 性别、 文化程度、 就业意愿等实际情况, 科学确定培训的专业和课程,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资源, 满足失业人员培训需求, 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 提供 “一对一”“一人一策” “零距离” 的“私人定制” 就业援助帮扶服务,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下岗员工再就业精准服务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