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外资非正常撤离 律师及时协助维权
2015年5月1日,广州某家私装饰有限公司的部分员工发现公司管理人员私自出货,经员工阻止,随后员工发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离开境内逃到加拿大,公司生产经营全部停止,200名员工2015年1月至4月的工资共计353万元被拖欠,员工向劳动所、南村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投诉,于是案发。
经了解,广州某家私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生产家私、家具的中外合作企业,也即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而此次其法定代表人在没有正式清算、未了结债权债务的情况下,擅自撤离我国,是属于一起外资非正常撤离案例。
外资非正常撤离所引发劳动纠纷,通常会一下子影响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上万的员工,因而存在着群体性、突发性的特点。由于外资撤离的非正常性,因此劳动纠纷多在员工不清楚状态下突然爆发。员工突然面对生存危机,因此很容易有群体性、过激性和暴力性行为,从而对当地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为化解矛盾,广东星凯律师事务所樊启彪律师和傅玲艳律师作为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一员迅速参与到帮助员工进行维权的活动中。
两位律师到现场后,安抚员工情绪,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分析案情。期间两位律师还告诉劳动者可由区总工会提供法律援助以帮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困难。
在此之前,有199名员工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320多万元和经济补偿金640多万元。这些员工在与两位法援律师多次接触、了解后,有160名员工正式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两位律师很快受理此案,并为这些员工办理了委托手续。
两位法援律师随即展开工作,首先参与了本案的财产查封工作。在查封过程中,由于场地问题,要将工厂里的机器设备、产品成品、半成品重新集中摆放。因怕在此过程中会造成设备、产品损坏,工人对此提出自己的担忧。为此,两位律师一方面向法院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向员工作出解释,以期取得各方谅解。其次,他们跟劳动争议仲裁员及时沟通,了解199名已开庭员工工资、工龄、经济补偿相关情况,领取了199名劳动者的仲裁裁决书和送达证明,以便尽快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有3名员工是与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广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会法援律师介入时还没有开庭,故两位律师代他们参加了仲裁开庭审理,其中一个是在1995年2月28日入职,两位律师庭前指导该劳动者变更经济补偿金从12年变更为20.5年,经过仲裁庭仲裁,3个人的全部仲裁请求都获得支持。再次,有几个员工是工伤、生育的,两位律师参加了申请工伤、生育待遇的庭审工作,相关待遇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在取得仲裁结果后,两位律师即着手准备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申请执行,需填制申请表及核对员工个人资料,这些工作细碎而烦顼,为了能尽快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两位律师不辞劳苦,花了大量时间进行核对,终于使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公司并没有留下足够的财产供分配,而按照《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和诉讼工作指引》的规定,是可以追究控股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的责任的,因此,两位律师注意向有关当事人了解公司出资的个人财产情况,然后将这些线索提供给法院,以便为劳动者争取最大利益。
该案经工会律师的努力和协调,得以平稳过渡进入法律程序,并未引起大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