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由外企在中国裁员的补偿标准所想到的?
看到外企从中国撤离给员工的补偿标准,内心有点波澜,甚至不敢相信这些数字是资本家们开出来的:思科公司裁员6000人,按N+7赔偿;索尼裁员,按N+4赔偿;还有其他外资公司。最少的也有N+1.75。
我们抛开资本主义的罪恶之类的话题不提,单说他在离开之前对待员工的表现,对比身边众多企业的做法,可谓是有天壤之别。
我们身边的企业如果要是关门不干了,一定不会广而告之,所有的关闭动作都是悄悄进行的,极端的做法是:对关闭企业的事保密,不会与任何不相关的外人说,并且在做好了各项准备后,在某天就突然消失不见了,而且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种企业主要是那种没有什么资产的个体小企业,以前经常出现这样的事,员工们往往在来上班时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拖欠员工的工资都可以不给了,更别说赔偿金了。
现在因为都是实名登记,所以出现这类情况的也就少了。
普通的做法是:提前向全体人员说明情况,也会与各类不同员工谈好不同的条件,但其中很少会有所谓的“赔偿金”的,到多说多给点钱打发一下而已,当然也要求员工写下放弃其他权益的协议书。最后只能说大家好合好散,这就算是比较良心的关闭方式了。
外资企业因为受到竞争环境影响或者自身经营模式改变,不得已离开中国,但他们在离开之前能安排好自己的员工,为员工的生存和发展留下机会,这是怕中国政府不让他们离开吗?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但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更多的应该是认为这是企业的责任,这一点使他们无论是把企业开在中国或者别的国家,都会从员工的利益出发以来做出这样的决定。就算哪一天他们想重新来中国经营,也应该会被大家所接受。